第14节-《我在古代写狗血文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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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傅文钰根据记忆里的朝廷律法写的。

    按照本朝律法,王富贵这种无缘无故杀人的人是罪不可赦的,尤其是当事主不肯谅解他的时候,他只有死路一条。

    所以王富贵不但被砍了头,还要赔偿刘慧一大笔钱。因为他其实是张家的孩子,因此包县令判决这笔钱从张家的家产中出。

    而张家人虽然罪大恶极,但张狗剩还活着,所以他们能捡回一条命。但要赔偿王家人和刘慧,并且流放后也不可能回来了。即便几十年后回来,但田地没有,钱没有、屋子也没有了的他们,在平安县也活不下去。

    某种程度上,他们也应了张嬷嬷的那句誓言,不得好死了。

    傅文钰觉得这是一个比较合理的结局。

    傅蓉对这个结局也很满意,她仔细地看着张家招认的那段内容,感慨道:“原来张嬷嬷早就有了换子的心思,所以听稳婆说王太太快要临盆了,就传信回去,让自己的儿媳妇喝了催产的汤药,抢先把孩子生了下来,真是可恶。”

    “她甚至在知道了王富贵脚底有个红痣之后,竟然用血在张狗剩的脚底也点了一个红点,欺骗刚生完孩子,精神不济的王太太。”

    “真是太坏了,人怎么能这么坏呢!”

    傅蓉愤愤不平,盯着那几张纸看了又看,嘴巴也嘟了起来,“这个稳婆也很坏,如果不是死得早,也该被关起来。”

    “或许她的早死,也是报应呢!”

    故事里当年那个收了张嬷嬷钱财,替她隐瞒真相并且帮忙换子的稳婆,早在事发前就死去了,所以文中并没有被抓拿归案,只罚没了财产。

    至于话本里的其他人,比如老翁的女儿刘慧,也比如王员外一家以及张狗剩,当然是按照傅文钰最初的设定,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刘慧除了得到张家的赔偿外,王家也另外再给了一笔。所以她的后半生衣食无忧,做着喜欢的事,嫁给了青梅竹马,同时也是文里另外一位帮她前后奔走的人。

    而张狗剩改名为王一善。

    经历了‘真假少爷’风波的他,不再被张家人的态度所困扰,和王家人生活在一起后整个人脱胎换骨。几年苦读之后接连考中了秀才和举人,然后进京考中了状元。并且得座师看中,将女儿嫁予他为妻。

    此后多年,王一善牢记百姓疾苦,还跟当年的县令包大人,后来的大理寺卿学习了如何断案,成为了一个人人称颂的好官。

    至于这里面的‘包大人’,那是傅文钰的私心。

    因为前世对‘包青天’的断案印象太深刻了,所以在构思‘县令’这个人物的时候,他一下子就想到了头顶月牙的包大人。正好他穿来的这里并没有这个人物,所以便写了上去,这也算是另外一种程度上的慰藉吧。

    这个结局傅蓉是没有什么意见的。

    不过周氏却有微词。

    当然,她并不是觉得傅文钰写的话本有什么不好,而是觉得傅蓉小姑娘家家的,看了这话本后一会儿一个‘坏人’,一会儿又是一个‘流放’、此外嘴里还说着‘关起来’、‘死’、‘报应’等等不太妥当的话,实在不是大家闺秀的做派。担心她看多了这类话本会移了性情,还流露出了以后不要她再看话本的想法。

    傅蓉听后低下了头,小声辩解,“我,我没有。”她就是一时情急。

    傅文钰也不觉得看话本有什么不好的,如今的傅蓉和之前被傅二婶三两句话就吓得躲到厨房里脸色发白相比,可活泼多了。

    这是好事。

    在他看来,周氏这种行为跟现代那些不准女儿高中、大学谈恋爱,然后一毕业就让她们带男朋友回来的家长差不多。

    在家做姑娘的时候只教一些好的,不让她们接触社会的阴暗一面,然后嫁了人遇到困难了,又要让她们能够立起来,好像人能够一夜之间长大一样。

    ……真是想太多了,怎么可能呢!

    当然了,周氏是他亲娘,话肯定不能说得这么直接。所以傅文钰插口道:“娘,我觉得妹妹这样挺好的。她的想法并没有错误的地方。而且从书本上多认识一些不同的坏人,对她以后是有好处的。”

    “我们不能有害人之心,但不能没有防人之心。”

    周氏皱眉,“哪儿有那么多的坏人?”

    “而且我们以后肯定会给蓉儿选个好人家,不会让她遇到这些糟心事的。文钰,我们家现在是越来越好了,蓉儿可不能犯了‘口舌’的忌讳,免得将来遭婆家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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