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赶集-《八零军嫂是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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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晚饭,贝思甜收拾了碗筷,回到东屋坐在炕沿儿上,拿起簸箩开始掐辫子。

    秦氏见她主动来帮忙,心里挺高兴,眉心的‘川’字舒展开一些。

    罗安国靠在被子垛上自己卷烟,虽然现在家里没什么钱,但是秦氏不愿意委屈了他,多少也会买些烟叶子,他没事了就自己卷一卷。

    贝思甜一边掐辫子,心里一边斟酌着该怎么说,毕竟要练字可是要置办东西的,练字的宣纸和毛笔都是要花钱的!

    “平安,你不好好练字,画啥东西呢?”罗安国瞥了他那本子一眼。

    罗安平这个年纪本来就爱写写画画的,以前贝思甜从来不画画,后来一画画的又那么好,他当然心痒难耐。

    “我今天已经洗完三大张纸的字了!”罗安平将田格本拿出来,上边都是数字和简单的偏旁。

    罗安国拿过来看了看,比以前倒是有点进步,不过放着字不练瞎划拉,他还是训斥了几句。

    贝思甜见此,说道:“爸,我也想将练字重新捡起来。”她说完,紧接着又补充了一句,“毛笔字。”

    罗安国手里卷着烟,抬头看着她道:“你会毛笔字?你爸教你的?”

    贝思甜点头,将这一切都推给了那个便宜爹,“是的,从小只要有时间就练。”

    秦氏一边缝着鞋面,一边说道:“杜扒皮能让你有时间?”

    贝思甜听到‘扒皮’两个字,灵机一动,说道:“写字能卖钱,所以她倒是不反对。”

    “钱钱钱!她就知道钱!都掉的钱眼儿里去了!”秦氏一提起她就生气。

    “行了,人都嫁出去了,你还这叨叨什么!”罗安国喝住秦氏。

    杜春梅带着她那个女儿嫁到了邻村,原先的房子都给卖了,虽然不远,但是看样子没打算再回来。

    “小甜儿,你写的字卖出去过吗?”罗安国问道。

    只有写的好的字才能卖出去,罗安国也是想问问她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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