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他从一个孱弱的书生,蜕变成了一个英朗的硬汉。 他皮肤古铜色,透着健康的光泽,浑身充满阳刚之气。 这是她大哥,却有和多年前,在京都,别扭又文弱的大哥,判若两人。 “大哥!怎么是你啊?”温锦连忙拉他起来,哭笑不得地回头道,“不必紧张,自己人!” 她身后众人,松了口气,但还迟疑,不敢将兵器收起。 直到温盛钧,跟着温锦说说笑笑地进了驿馆的大门,只带了两个随从。随从身上还没带武器。 驿馆里的众人,才彻底放松……擒贼先擒王,对方的首领,都进了驿馆,进了他们的地盘了,他们还怕什么? “大哥这是什么阵仗?叫我这儿的人,当是流寇突袭,以为有一场硬仗要打!”温锦半嗔半开玩笑道。 “嗐,”温盛钧叹了口气,“听说你不打算去云宁,微服躲在此处。你嫂子怕你跑了,专门让我来接你去云宁。” 温锦哼道,“大哥这哪儿是接我,分明是‘劫’我去云宁!” 温盛钧哈哈一笑,“都一样,一样哈!” 温锦瞪他一眼,却是打心眼儿里,为大哥高兴。 如今的大哥给她的第一感觉,就是豁达、爽朗,彻底没有了曾经坐在轮椅之上,对自己人生有重重抱怨不满,浑身散发着阴郁之气的感觉了。 “大哥的腿,这些年如何?”温锦问道。 温盛钧蹭地一跃而起,唰地撩袍扎了个马步。 他拍着自己的大腿道,“看,大哥下盘稳得很!你嫂子当教官,当上瘾了,天天逼着我练功!两腿的腱子肉,我现在,一脚能踢死驴。” “噗咳咳咳……”温锦差点儿被口水呛死。 温盛钧也哈哈一笑,“玩笑话哈!前提是,驴别踢着我。” 温锦被逗乐了,“大哥真是不一样了,爽朗豁达,风趣幽默。” 温盛钧瞪她一眼,“大哥以前也风趣幽默,只是那时候,大哥太高雅,阳春白雪的笑点,一般人觉得不好笑。现在更接地气了!” 温锦笑着摇头。刚才只看见优点了,她没发现,大哥的脸皮还变厚了。 兄妹俩多年不见,在此情此景下,以这种“意外”的方式遇见,真是欢喜激动,有说不完的话。 但温盛钧可不敢忘了,媳妇儿交代给他的任务。 “娘娘没别的事儿吧?不如现在就启程去云宁。你到这儿来了,怎么能不去我府上?住在驿馆里多不方便!” 温盛钧说着,就要让人张罗着,让她启程,搬去云宁。 “大哥别着急,先别忙!”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