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关于神秘这本书,一直没有跟大家聊过,一直很担心写不出自己想要的东西,聊也没啥底气。 现在嘛,字数也不少了,再加上结果挺满意,且有一些争议,所以写出来跟大家聊一聊。 老鬼一直是个挺简单的人,就像我上学的时候,为了租书午饭可以只吃两个干馒头,现在我也一样,生活简单最重要。 写书赚钱,好不好? 当然好呀,特别好,可是,写书是只为了赚钱吗? 我倒不觉得。 当然,这与我本身也写不出火书有关系。 我写书太自我了,琢磨的东西太多,也容易钻牛角尖,虽然没什么用处,但还是想把这些写出来,导致看我文的人,多少有点偏小众,从掠天记开始,再到后来的几本,除了红月有了点运气,一直都是不温不火。可能我本身就没这种能力,但我也一直没有特别要求自己去追求什么别的风格。 原因很简单嘛,写这样的书,我自己感觉挺爽。 也是因为自己爽,所以我写书对自己还是有要求的。 我不抄袭,不模仿,写书之前先想一个自己想表达的东西,按着这东西来。 从写书至今,别说抄袭了,连我书里的哪个桥段,是抄袭或模仿别人的,我都敢说没有。 对我来说,写一个我自己的故事,远比写一個故事本身更重要。 这本神秘,倒是命运多舛。 一开始会写它,是因为红月,再加上猩红,遗憾有点多。 立意不明白,结构不完整,都是我心里永远的痛,我希望自己可以写一本,善始善终,完整而且满意的书,所以,我才继续写了神秘,不然我就回归仙侠了,当时思路都有了。 但是,写神秘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说,相似性。 读者讨论的那本书,我看过,是本很好的书,我很喜欢。但我不打算复制别人的成功,所以我别说抄了,甚至为了避免出现雷同剧情,连这本书的一个先天优势都放弃了,要知道我一开始是打算以一个被迫害妄想症患者的视角去开局的,对他而言,世界就是地狱,每个人都要害他,每个人都是魔鬼。 但我还是放弃了,第一时间跳过,引入了故事的主题:城市母体。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