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三章 无敌当世-《长风万里尽汉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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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这句话放到以‘文明’为单位载体的身上,就更加的不容易了。

    简直是‘简单’级与‘地狱’级的差距。

    在地球这个人类生活的家园上,从古到今,一个又一个文明从生长发芽到开花结果,最后再凋零谢幕在历史的长河中,数千年的岁月时光中不知道吞没了多少鲜血。

    不管是那些璀璨一时辉煌一时的古文明,还是屹立东方几千年不倒的华夏,鲜血早就铺满了大地。

    一如眼下这场陆齐看似占尽了优势的战争。一坛坛骨灰从前线运抵后方去,却也不是假的。

    后世【这个时空】的华夏子民应该为自己的美好生活感谢现在流血牺牲的先辈们,他们在世界上的风光,他们引以为豪的骄傲,那都是先辈们辛苦拼搏来的。

    但人们总是善忘的。想陆谦前世的时候,新中国才建国多少年啊,不肖子孙们就已经把当年的痛苦和牺牲忘得八九不离十了。如今这个时空,几百年后的子孙后代们,恁地长情才会念着老祖宗。

    到时候那些个大爷们一摇三晃的在茶馆饭局里面侃大山、吹祖宗的时候,只会记得光彩和荣耀,肯定不会去想他们的老祖宗当年也苦的跟穷人家的狗一样惨!

    “站直,站直!手拿稳了,托着火枪,不要乱晃!”

    刘永已经在抖了,累的,也是怕的。在投入军队当兵之前,他是光见兵吃肉,没见兵挨揍,只是以为当兵比作辅兵强多了,更比在工地上挑泥刨沙牛逼多了。而他因为视力和反应两相测试表现出众而被选入了火枪营。

    只月薪就是翻倍。让刘永义无返顾的选择了参军,而刘峰则因为年龄的原因而只能是辅兵。

    可入了兵营后他才知道上当!

    当兵才是真的苦啊!

    尤其是他们火枪兵,在驻地时候集训,到了前线,也是经常出操,经常作训。

    刘永真的很羡慕那些闲得无聊晒太阳的刀枪兵,那都是大爷啊,还能赚到钱。

    冷兵器肉搏兵是陆齐军每每破入城池的先锋军,不像他们火枪兵,战场永远在城外,城内的拼杀上头的军将根本不会使唤他们。

    太不划算了!性价比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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