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七七:调查-《唐朝最佳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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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正是因为这笔钱不多,所以里面才有操作的空间,要是数额太大,他们反而不敢有任何的心思。

    “兄台帮帮忙,商队耽搁不起呀……”男子满脸的着急,暗中悄悄的从下方递了个小袋子过去。

    俗话说,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税务官仅仅只是接过钱袋,就能猜测出里面大约有二十钱左右。

    对于商队来说,当然是能赚一钱就赚一钱的,价值九百多钱的货物,能给个二十钱就算不错了,毕竟就算按照规矩,交个三十多钱的税就可以了。

    如果给的再多一些,那还不如直接交税呢,何必干这种冒风险的事情呢?

    “哎,你们这些商队呀,真是一点警惕心也没有,按照你们这种搞法,估计都还没到地方呢,这货物就丢的差不多了。”税务官摇头训斥道,不过这也只是做个样子而已,接着伸手一指,道:“去查查他们的货,如果只是少了一箱,就带他去报个案。”

    货物自然是只少一箱的,这个是做不得假的,然后,去查验的那个税务衙役就带着男子朝着衙门方向走去。

    不过最终却没有进入衙门,而是在离开人群视线以后,便直接拐弯走进了一条小巷,进入了一个不大的院子,然后让其在外面等着。

    大约半盏茶的功夫,衙役从院子内走了出来,手中还拿着一份报案通条,直接递给了男子。

    通条上的内容很简单,就是商队于某某日在城内过夜不慎遗失一箱货物,于某某日什么时间报案,经查,货物因其商队自身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马匹缰绳松动,在马厩内发现遗失货物残骸,已全部废弃,许此一箱货物免去税务,上面还盖的有扬州武侯所的印章。

    通条是一式三份的,一份留在武侯所,两份交给报案人,一份报案人自留,一份出城的时候交给税务官备案,合情合理,合规合矩。

    这种制度本身是为了避免商队货物遗失的时候还必须要缴纳税款,目的是为了避免在损失的时候遭受更大的损失。

    但是现在,却成了某些人敛财的手段,这样一来,商人等于是少出了十几钱,税务官拿到了二十钱,而朝廷则损失了三十几钱。

    单一来看,并不多,但是架不住量大,日复一日的,鬼知道这些年来这些人到底通过这种手段扣了多少税款下来。

    货物真的丢了吗?

    丢个屁,这商队就是个普通的商队,总督府的人亮出身份之后,便要求他们配合总督府的行动,好处是纳税减半。

    当然,为了保护商队自身的安全,同时将这件事情给隐藏下来,这笔钱并不是通过减税来完成的,而是在确定合作的时候,总督府直接将减去的钱给商队,之后商队该怎么纳税还是要怎么纳税的,跟正常商队是一样的。

    除此之外,商队在离开之前,他们也不会动手,这同样是为了保证商队的安全。

    交了一份通条,商队顺利的离开了扬州城,期间并未遭受任何的阻拦,因为先前已经检查过货物数量了,所以这一次更是连常规的检查都没有就直接放行,而其他的商队对此也没什么意见,大家早就司空见惯了。

    白天,没有任何的行动,宵禁虽然取消了,但是晚上城门还是要关的,只是不限制上街时间而已,所以,当城门关闭之后,才是最佳的动手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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