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与民于田-《三国:我成了刘备四弟》


    第(3/3)页

    2、所开垦之田归农户所有,但不准买卖。年老身死之后,还田于官府。

    3、农具。在平原县境内,愿开垦农田着,给予农具一套。

    4、耕牛。无耕牛者,第一年可从官府免费租用耕牛,其后,租用耕牛者需提供钱财或粮食。

    5、农户所交赋税一切以现有制度实行。

    陈勐些这道诏令的用意也很明显,那就是让这三万人在平原县境内有田种,实现耕者有其田。

    刘备将这道诏书看了不下十遍,沉思了片刻之后,说道:

    “今已四月,春耕已过,只能等待秋耕。那至明年夏收之前,这三万人的口粮从何处而来?”

    刘备提了一个十分现实而且又十分重要的问题。

    东汉时期,耕种时间一般有两个时期,一个是春耕,一个是秋耕。春耕的时间一般为正月、二月、三月,不过地点不同,农作物的不同,种植的时间也不同。

    正月底直到二月份,如果能下一场透雨,农户就可以种植春小麦、禾、黍、豌豆等作物。三月份的时候,如果下一场透雨,那农户就可以在低等田中种植粳稻,在水利丰富的田地种植水稻。

    而秋耕,一般都是八月份开始。秋耕的主要粮食作物就是大麦和小麦。根据田地等级不同,耕种的时间也会有所区别。如白露时先种低等田,秋分的时候再种中等田,秋分后过十日再种高等田。

    然而现在已经到了四月,春耕早已过、秋耕仍未至。

    即是颁发了这个诏书,这三万人都愿意开垦露田,那这三万人得吃食怎么办?这些人种植的粮食成熟了,再有反贼来抢怎么办?这就是最现实的问题,也是这三万人最关心的问题。

    wap.

    /89/89925/21021212.html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