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幕 陪我去流浪-《一念心动,一生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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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地雷那一出,他们所有人都把沈钦隽看成了我男朋友,这种时候我也懒得再解释,只能问:“那现在怎么办?”
“叫空姐来看看,不知道飞机上有没有常备的药物。”老王沉吟了一会儿,“一回国小沈这样的情况,恐怕还得隔离。”
飞机上大家束手无策,我只能看着手表,分分秒秒地,希望熬过最后的时间。沈钦隽体温窜高的速度很快,烧得嘴唇全都干裂开,汗水出了一拨又一拨。他闭着眼睛,不安地半躺在椅子上,我给他冷敷,一只手不小心蹭过他的手背,他却条件反射一样抓住了,再也不肯松开,眉宇间一松,终于安心地睡过去了。我悄悄挣了挣,最后到底不忍心,也就由着他去了。
煎熬般的一个多小时终于过去。
飞机降落,舱门打开,冲上来一组医疗队,手脚麻利地将沈钦隽抬到担架上,又问:“这里要签字,家属呢?”
所有人都看着我。
“我只是朋友。”我迟疑着说,“但是可以帮忙联系家属。”
“那你跟我们走吧。”护士干脆地说,“剩下的人要测体温,填完联系表才能下机。”
老王嘴巴里含着体温计,冲我挥手:“你去吧!好好陪着小沈,随时电话联系。”
车子拉着蓝色的鸣笛行驶在这座熟悉且久违的城市里,
沈钦隽躺在那里,清瘦,五官的轮廓俊美而深刻,触手可及,却不见了往日里那些或生动或隐忍的表情,我甚至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还活着。
小心翼翼地伸手去触他的鼻息,未想到他一下子醒了,伸出手握住我的手腕,却闭着眼睛,轻声说:“我还活着。”
“活着就好。”
他虚弱地睁开眼睛,“先不要告诉爷爷。”
“嗯。”
“你会……陪着我吗?”他踌躇了片刻。
“我得陪着你隔离。”
“那就好。”他孩子气地笑了,长长的睫毛一开一合,最后放心地闭上了。
到了医院,沈钦隽立刻被送进了隔离病房。一系列的检查下来,已经是凌晨,也确认了是疟疾。我自己的检查完成之后,去病房看他。
医生在简单地把病情告诉了我,恶性疟疾、急性肾功能衰竭、急性心肌炎之类的名词还是听得我心惊胆战。病房里他恰好在寒战期,身体还在发抖,脸色铁青,我几乎能听见他牙关上下磕动的声音,只能又问护士要了一套被子,再给他盖上。沈钦隽却翻了个身,无意识地将被子的一角踹开了,我赶紧伸手去摸他额头,烫得吓人,迷迷糊糊地还在喊“热”,于是又物理降温。
冷冷热热的,一个晚上翻来覆去折腾了好几回,到凌晨的时候,总算安稳了一些。我也缩回了小沙发上,随便裹了条毛毯就睡下了。
这一觉也睡得不大安稳,一早护士来查房,老爷子到底还是知道消息赶来了。
那时我还在睡,肩膀上暖暖的,像是有人在给我盖被子,我立刻惊醒了。
一抬头对上老爷子花白的头发和关切的眼睛,我连忙坐起来:“爷爷……”
“小丫头,出去吃苦了吧?”老爷子摸摸我的头。
我的眼眶有些发酸,用力摇了摇头:“沈钦隽才吃苦了。”
沈钦隽半靠在床上,声音微哑:“爷爷。”
不知道为什么,对着他的时候,老爷子的表情就没那么客气,甚至有些生硬地说:“一会儿我让医生来会诊,董事会只给你一个星期的时间。”
他的脸色隐在清晨微弱的光线中,变得冷硬而坚强,只说:“我知道了,他们会把文件送过来。”
护士和医生进来围着他检查,老爷子和我在旁边等,闲聊了几句之后,老人忽然叹口气说:“小晞,我和你说过阿隽小时候的事吗?”
“他小时候脾气犟,每次和我吵了架,想要来道歉,可是面子上又挂不住,就每天早上就很早起来,去厨房给我做三明治。”老爷子顿了顿,“做得不好吃,比起阿姨的差远了,我就知道这小子在跟我道歉。”
我忍不住微笑,这是沈钦隽的风格。
“他虽然嘴硬,可是心里对谁好,我是知道的。”
我知道爷爷是意有所指,可是他知道之前所有的事吗?我不敢开口,也不想开口,只是沉默地听着,直到检查完毕,老爷子要先去公司,就剩我一个人在病房里陪着。
他闭着眼睛在输液,也不睁开,只说:“其实和爷爷生气的时候不全是我的错,要是他错了,他会悄悄在我桌上放一袋奥利奥饼干。”
“奥利奥?”
“嗯,我喜欢吃的。”他答非所问地说。
“那你赶紧好起来,我买一箱给你吃。”我大方地说。
他终于睁开眼睛,明亮而狭长的,“其实爷爷刚才一直很想揍我。”
“啊?”
“我没和任何人说,就跑去找你了。”他抿着笑说,“要不是你在,我估计他能抡起椅子砸我。”
我张了张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过我走了之后,他就亲自代我去上班了。”他笑得有些狡黠,“老爷子什么都没做,就在办公室里坐了几天,下边有什么事都内部消化了……或者,悄悄堆积着等我回来。”
“那你快点儿好起来吧。”
“等我快点儿好起来,你就走了是吗?”他静静地垂下视线,苦笑了一下,有些艰涩地说,“我现在……好像做什么都不对。”
我沉默了一会儿,故作轻松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想太多了。”
在医院吃了早饭,我回家换了身衣服,中途又去了趟ng。
老广比我们早一天回来,因为受了惊吓,还没来上班,同事们围着我问沈钦隽的病情,老王夸张地拍着我的肩膀说:“好男人啊!你要好好抓住。”
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能含含糊糊地带过,因为记挂着沈钦隽说想吃老盛记的皮蛋瘦肉粥,我早早就去他家排队,等到买完赶到病房门口,正巧遇上的,是我最不想见到的人——秦眸。
她手里的纸袋,提的是和我一样的热粥。
我的脚步顿了顿,头一次看到她露出无所适从的表情,还夹杂着尴尬。
“那你进去吧。”我淡淡地说,在走廊的椅子上坐下了。
轻轻拉开门的声音,又再扣上,我怀里抱着饭盒,呆呆坐着,一动不动。
直到门又被拉开,秦眸走出来,“他请你进去。”
病房里还有消毒药水的新鲜味道,沈钦隽从病床上起来了,坐在沙发上,病服外边披着一件灰色毛衣,声音低沉:“你自己和她说吧。”
我看见秦眸双手放在身侧,握紧,又松开,表情几度变幻,最后冷冷地说:“沈钦隽是在我和他订婚取消之后,才知道你爸爸的事——是我告诉他的,因为当时那些信保存在我家。他没有……从一开始就骗你。”
“至于我和他在一起的事,也是因为欣姐成立工作室的时候,好几次他帮过我,圈子里开始有了传闻,我没有否认。后来订婚的事是我逼他的,那时你还没恢复记忆,医生也说过,如果你知道了过去的事,有很大的概率重发癔症……”她顿了顿,近乎怨毒地看了沈钦隽一眼,“总之,他就是这样答应了我。”
“可后来他还是反悔了,你也记起了所有的事,我不甘心自己出局,就把你父亲的事告诉了他。”
说到这里的时候,她的唇角终于带了一丝笑,“我得不到,我也不想你能得到。”
我皱眉看着她,实在无法理解她此刻的逻辑,究竟是怎么样霸道的感情,才会令人说出“我得不到,也不想你得到”这些奇怪的话?
她转头看着沈钦隽,语气微微带着挑衅:“现在你满意了吗?”
“或许你还应该告诉她,为什么我会帮你。”他的表情背着光,令人难以看清,可是声音却是一种近乎冷厉的清冽。
她的瞳孔有轻微的收缩,似乎是受到了伤害,可最后还是转换成清淡的表情,仿佛无所谓一样开口,一字一句,“白晞,因为我……长得像你,因为,我是你的姐姐,所以他一直在照拂我。”
她走到门口,最后回头说:“沈钦隽,我们两不相欠。”
他安静地抬起头,“我从来没有欠你什么,我帮你,只是因为白晞。”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她的脸色刷地变白了,可最后,依然骄傲地抬起下颌,大步离开。
病房里是令人觉得死寂一般的沉默,我并没有因为此刻她说出了这些而如释重负,只是想打破这一刻的安静,匆忙说:“你吃东西吧?”
我把粥端给他,却被他按住手。
“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可是我想努力一下……”
他似乎舌头打结的样子,良久,才续说,“你的记忆开始恢复,并且没有出现癔症复发的迹象,你不知道我心里有多高兴……可又患得患失地担心你会记起所有的事,记起因为我执意要去游乐园,害得你父母车祸去世……所以我不敢真的和你在一起,也不敢提出来让你在股权问题上帮我。因为,我只是害怕有一天你想起来了,只会更加恨我。”
“秦眸告诉了我你爸爸的事,我也知道高崎在密切联系你,我每天都用工作麻痹自己,就可以不用去想那些事。那几天经常噩梦醒过来,觉得应该找你谈谈,可是梦里边……我爸爸妈妈去世的样子……我又觉得,我不该和你有任何联系,你会把一切东西都还给我,这是苏叔叔欠我爸妈的。”
他说得有些语无伦次,可我能体察到那份矛盾。
就像是那时我知道爸爸妈妈的死因,纠结着要不要将所有股权转让给他……
只是我想清楚的时间,用得比他短而已。
“那个晚上我收到你送来的合同,也签了字,胜券在握的时候,我不知道怎么……去面对你。”
他很用力地抓住我的手,“我知道那个时候你在等我一个解释,可是……我……”
我低了低头,有一簇额发落在了眼睛上,痒痒的,“我明白的。”
他“嗯”了一声,声音低沉而温柔,
他的另一只手握着什么,很慢很慢地伸出来,从修长的指缝之间,我能看到深酒红色天鹅绒的质地。
那一刻心跳如鼓,我知道他要做什么,可是没等他完全伸出手,我用最快的语速说:“可是沈钦隽,程序可以设定重来,只是……情感不能。”
我仓皇间松开了手,不敢去看他的表情:“你……好好休息,我先回去了。”
一个月后,斯威亚特刊终于出刊,好评如潮。而我委托给麦臻东在《看见》上发的照片竟然也引起了一些关注,甚至有出版社通过他和我联系,要和我合作一本摄影随笔。
我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邀约,也在跟着ng外出的旅途中,拍下更多新鲜的图片。只是我十分谨慎地开始挑选外出的目的地,那些危险的地方最终还是放弃了。
老王嘲笑我,说我是吓怕了,受了心理创伤。
我想了想,没有反驳,只说:“我倒也不怕死,只是怕关心我的人难过。”
他促狭地眨眼睛:“是怕男朋友吧?”
我怔了怔,同事们以为我快结婚的样子,可事实上,我早就和他没了联系。
不过每一趟旅程回来,我都会去看看老爷子。
给他看我拍的照片,给他讲我遇到的那些人和事,再和他一起吃饭。
老爷子每每盯着我看,似乎有话要说,可最终只是笑着说:“拍得真好。”
留在翡海的时间像是连接起每一段行程的节点,出发之前,我都分外享受在家睡觉、吃早饭,然后看电视的时光。
荣威集团正式完成了对ql股份的完全收购,这距离上一次危机不过短短的半年多时间。新闻一出,财经界哗然。更多评论家都倾向于沈钦隽完美的手段:用上一次的示弱,成功赢得了员工们的支持,并由政府出面牵头谈判,完成了资本回购。
镜头里的年轻男人显得更加清瘦了些,头发更短,脸色也略有苍白。他就是这样一个成竹在胸的人,所以说,医院里那个忐忑不安的男人,真的不像是他。
我这样想着,换了一个频道。
电影频道里正在直播《美眸》的电影首播发布会,一众主演悉数到场,最为惹眼的是女主角秦眸。长发微卷,腰肢纤细,那双眼睛似乎闪耀着莹莹的光亮,印象中最后一次在医院见到她,她苍白而刻薄,和此刻的神采飞扬迥然不同。
发布会上她一袭红裙,配了一整套翡翠首饰,项链做成了枝叶形状,每片叶子都是一块翡翠,耳垂上两滴玉,更是绿得如同水一般。我看了许久才回过神,记者们已经抛了一大串问题。
“秦小姐你以最高身价签约著名的xx影视公司,从独立工作室到xx一姐,工作上有什么新计划?”
她的回答得体而礼貌,记者转而问,“听说你的绯闻男友是……”
秦眸笑了笑,意味深长地说:“你们能拍到,我就承认。”然后在工作人员的簇拥下进了大剧场。
签约xx,正式成为电影圈的一姐,她终于不再是小清新且小众的女明星了。
会有无数的珠宝商捧着珠宝送上来,任她挑选,而不用再看那些小富二代的脸色。
她大概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吧。
我关上电视,预订好的出租车到了,拿了行李直奔机场,目的地是云南。在那里我们团队将会完成一个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拍摄项目。
因为我想先去梅里雪山,所以提前了一周出发。
候机的时候,我想起每次去看老爷子,我都没有见到沈钦隽。老爷子也说,现在的他是工作狂模式,飞这里飞那里,在天上待得比家里还多。
人家都说人海茫茫,有缘的两个人会在某一处相遇,最浪漫的大约就是机场了吧。
可是哪怕是在机场,我也没有一次再见到过他。
所以,还是没有缘分的吧。
这样想,心里便微微释然了,毕竟……当初拒绝他的,是我自己。
飞机先到香格里拉,再转车前往雪山,在雨崩村找到了订好的酒店住下,拉开窗帘能看到夜幕下的群山,只是暗色中只能见到大致的轮廓,又无法对焦,只能飞速地洗澡,上床睡觉。
第二天,我神清气爽地洗了脸,背着相机出门。昨晚并没有看清的雪山,蓦然间在日出前柔和的光线中撞进视线,连绵不绝的十三座雪峰,糖霜一般的乳白色泽,圣洁得难以用言语形容。
游客们早早就把三脚架竖立起来,静静等候日出金山的那一刻,我独自寻觅了一个角落,手里的相机却偏转了方向。
那里佛塔轻伫,穿着红色僧袍的喇嘛们手中持着佛珠,虔诚地望向十三峰中的最高峰卡瓦格博峰——也是藏民心中的圣山。
静静等待了片刻。
日出的那一刻,快门声、惊叹声、欢呼声响成一片,雪山上方射来的金色光线镀染在白皑皑的雪上,喇嘛们低眉垂眸,红色长袍与那佛光一般的金色融为一体,宛如佛光。
庆幸那一幕被自己捕捉下来,我又很快地移动镜头,以雪山为背景,去抓拍那些欢呼的游客们,眼角的纹路,飞扬的发丝以及细微的表情。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哪怕是在ng工作,交出的相片要以自然景物为主,可是私下里,我更偏爱抓拍那些陌生人,一瞬间的喜悦、冷漠、欢笑……让我觉得时间可以就此定格,瞬间的情绪也能如此永恒。
我微微调整了模式,再一次举起来,对准了不远处那个高个子的年轻人。
我悄悄往前走了一步,这样他一抬起头,我能抓到侧脸。
他终于抬起头,却仿佛感知到什么,转到我镜头的方向,无知无觉地露出一丝笑。
一颗心在高原跳得愈发剧烈,可是职业素养依旧让我的手保持平稳,手指下意识地按下了快门。我想这一次,他这样笑的时候,笑得这样好看的时候,我没有辜负手中的相机,也没有辜负他背后蓝莹莹的天和虔诚威严的神山。
他一步步地向我走过来,立定在我面前。
我离他这样近,这才发现这个男人尽管远看那么完美,可是近看的时候,嘴唇微微有些干裂,长长的睫毛下投下的那一片青色阴影,更像是没有休息好而留下的黑眼圈。
更何况,此刻他的表情,没有淡定和从容,是一眼就能窥破的紧张和忐忑。
我慢慢放下相机。
他开口的那个瞬间,嗓子有些哑:“十个月了,白晞你重启完毕了吗?”
我沉默地看着他不说话。
他的眼神中最后一丝镇定消失,甚至不自觉地伸出舌头,轻轻舔了舔上唇,仿佛因为不知道说什么而懊丧。
我忍不住勾起唇角,“我刚才拍到了最好的一张照片。”
他怔了怔。
“因为里边有你。”
他的反应有些慢,又像是在反复体会我这句话的含义,最后大笑起来——伸手把我抱在怀里,我能感受到此刻他震动的胸腔和真实的体温。
因为一只手拿着相机,我只能伸出另一只手去环抱他的腰。
贴近他心跳的时刻,我在想——
我曾以为最美的照片,
是逝去的风景流年。
现在,我知道了,
最好的照片中,
应该有你。
定格的那一刹那,
原来被爱在我爱你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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