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女孩子说着,转身走向了门口:“你现在就滚回明珠,告诉他说,如果以后还敢派人来唐王找麻烦,那么我就会去明珠找他。” “你、你--是谁?” 叶明媚的小嘴巴,跳上岸的鱼儿那样,快速张合着。 “你可以叫我九幽王。” 女孩子回头笑了笑后,脚步不停的消失在了门口。 九幽王。 就算叶明媚是个一点也不喜欢暴力血腥的善良人儿,可因为方圆的原因,她还是知道这个九幽王的存在的。 传说,九幽王来自西北罗布泊内的那个黑暗世界。 为了阻止她涉足中原,华夏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也没起到任何的效果。 她顺利找到了方圆,并跟他一起去了北朝等等,这些事,叶明媚都听说过。 更知道连龙头那么强大的人,所肩负的使命就是阻止她--但也失败了。 只是叶明媚做梦也没想到,九幽王今晚会出现,在她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情况下,以招牌式的杀人动作,让王华惨死。 传说中的魔头现身,就为了燕春来要对付方圆身边的人。 如果是别人,敢威胁燕春来怎么着怎么着,叶明媚都会当做是个屁。 可说这番话的,既然是九幽王,那么无论谁来安慰叶明媚说别怕,都会被她当做是个屁。 她叶明媚也好,燕春来也罢,不管平时有多么的厉害,在强大到无法杀死的九幽王面前,都只能算是个渣渣般的存在。 “啊!” 就在叶明媚牙齿格格打颤,很想站起来却无论怎么也站不起来时,酒店的保安终于拍马赶来,发出了一声无比悦耳的惊呼:这才是正常人的声音。 “走,走!我、我要走!” 叶明媚腾身从沙发上跳起,向门口扑去,压根没意识到她正穿着睡衣,踩着小拖鞋,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唐王。 刚冲出两步,她就重重扑倒在了地上:她的双腿,直到现在还不受她使唤。 可她就像不知道自己已经摔倒在了地上那样,双手扒着地面向门口爬去,边爬边喊:“走,我要走!” 格林德也想走,马不停蹄的走。 毕竟没谁喜欢在冬天来到时,还得住在荒山野岭内。 要是非得在那儿住也行--最起码,得有个正儿八经的房子吧? 搞两间窝棚算咋回事嘛! 更过分的是,两座窝棚中间,就是一座孤零零的坟头,害得格林德半夜起来撒尿时,总觉得背后有个爱吃土豆的老头,在他脖子里吹凉气。 没有美女陪伴,没有电视可看,没有暖气供暖--什么都没有,只有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能听到的鸟儿声,还有连绵起伏望不到头的小山峦。 赤果果的原始生活啊,现在是21世纪了好不好? 而且格林德能看出,已经在这儿住了半个月的圆哥,貌似还很悠哉,今早一起来,就望着南山妙手偶得了两句好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好吧,对于圆哥的不正常,格林德忍了:谁让华夏的传统文化中,有‘丁忧’这个说法呢(丁忧也叫丁艰,是古代遭父母之丧的通称,早在周朝时期,就有明文规定了:丧父母的子女,要在坟前守墓三年)。 方圆要对土豆老尽迟来的孝道,格林德原谅了他,可毛驴那条贱狗,为啥也每天做出一副‘如丧考妣’的样子,却在方圆看不到时,就冲格林德做鬼脸,无论他怎么蛊惑(闹事,咱得走),都不带搭理他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