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叶明媚已经习惯了,在碰到好东西时据为己有。 这次能够宽宏大量的,把方圆拿出来来跟水暗影分享(现在,她不再以为跟方圆发生那种关系,当做是对丈夫的背叛,而是把他当做了宠物--女人养条小狗,就是背叛丈夫了吗?),已经是格外开恩了,又怎么能允许,被她独自霸占? 就是闺蜜,也不行的。 几乎就在瞬间,叶明媚就想到了至少十八种惩罚水暗影的法子,其中就包括往她脸上泼硫酸--她要是变成那样了,就算身材再好,还能有啥用? “水水,这可是你先对不起我的,别怪我心狠手辣了。” 叶明媚心中低低冷笑了一声,抬手把风衣上的帽子戴在头上,继续关注水暗影的表演。 水暗影彻底沉醉在了自己的出色演技中(压根不知道还有一条美女蛇,正在旁边目光阴冷的看着她),左手托着下巴,一脸犹豫不决的样子。 能够让方圆多在大庭广众之下多跪一分钟,她就越开心一分。 心中更是在得意的狂笑:就算你是盗圣,那又怎么样? 现在不也好像哈巴狗似的,跪在姐姐面前,可怜巴巴的求我嫁给你? 慢慢地,方先生终于意识到水暗影要干啥了,眉梢微微一挑,开始不耐烦时,旁边的托儿们及时喊道:“答应他,嫁给他!答应他,嫁给他!” 水暗影更是及时的点了点头,娇笑着点了点头,伸出了左手:“我答应你。” “哦,哦!” 那些非常敬业的托儿,开始尖叫,跺脚,搞得好像自己是男女主那样。 方圆这才松了口气,牵起她的手,却又碰到了难题:不知道该戴在她哪根手指上。 一般来说,男生向女生求婚时,都是戴在她左手中指上的。 不过,水暗影却俏生生的伸出了无名指:婚礼上,戒指才会戴在女生无名指上。 方圆才不管戒指戴在哪根手指上,只要能赶紧结束这求婚仪式,哪怕是戴在水水脚趾头上,也行。 总算给她戴上戒指后,方圆如释重负般的站起来,还没说啥呢,水暗影就抬手搂住他脖子,娇艳的红唇凑了过来。 作戏,就做全套,反正下跪也跪了,方先生再当众来个热吻,好像也没啥。 毕竟跟水水这样的女人亲吻,貌似是所有男人最向往的。 水暗影吻的很认真--如果方圆知道这是她的初吻,就肯定能原谅她总是咬他舌头的生涩行为,而不是在心里大骂这娘们借机收拾他。 没办法,无论谁在接吻时,舌尖被咬破,心情也会不爽的。 砰、砰砰! 当水暗影恋恋不舍的抬起头时,礼炮声再次响起。 五颜六色的彩纸飘扬中,更加娇艳不可方物的水暗影,抬手冲围观者接连来了七八个飞吻后,拽起方圆的手,就钻进了车子里。 对找个环节,方圆倒是不反对,上车后就点火启动,轻轻一按喇叭,缓缓向西行驶:水暗影说了,求婚仪式结束后,俩人马上就去民政局领证。 车子启动后,水暗影就像没了骨头那样,坐在副驾驶上微微闭上眼,看样子好像在回味刚才的幸福时刻。 方圆很知趣的没有打搅她,按照导航来到了东城区的婚姻登记处。 门口,悬挂着一条大红色的横幅,上书:恭贺方圆先生、水暗影小姐喜结连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