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不在场证明-《美利坚念诗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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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检察官是个中年男子,一头褐色的头发,看起来颇为气派。乔娅作为受害人选择回避,乔娅的父亲塞西大叔作为代理人坐在检察官身旁,不过当亚瑟朝塞西望去时,塞西神情有些慌张,不敢和亚瑟对视。
他起身做了案件陈述。在他的陈述中,亚瑟成了一个利用邻居的信任,闯入私人宅邸,采取暴力手段胁迫、殴打女性,并对她进行性侵犯的恶棍。检察官描述的绘声绘色,还向陪审团展示了受害者遭到殴打后受伤的照片。检方提出了有罪主张,因为受害人明确指出,犯罪者就是自己的邻居亚瑟-卢西亚诺。
而凯伦的案件陈述非常简单,“作为一个女性,对受害者的遭遇我表示深切的同情,并希望罪犯能够被绳之以法。不过,侵犯受害者乔娅-塞西的人,并不是亚瑟-卢西亚诺,而是另有其人,他们抓错人了。亚瑟-卢西亚诺,无罪。”
“好的,那请问,控辩双方准备好展示自己的事实了吗?”在双方案情陈述和主张结束后,霍夫曼法官问道。在得到肯定回答后,庭审进入了举证环节。在美国法庭上,人证至关重要。但这起案件,缺乏有效的目击证人,所以控方的主要证据就来源于受害者的口供,以及在她衣服上发现了液体斑痕。
控方向法庭出示了DNA检验结果,证明乔娅衣服上的液体斑痕正是来自于亚瑟-卢西亚诺。这是一个很硬的证据,自从1986年DNA技术开始运用于刑事案件侦破后,对大部分性侵案来说,在受害者女性身上发现的残留物一旦和嫌疑人基因匹配,几乎就是铁证。
旁听席上吉娜见到这份证据,眼泪都要流下来了。一旁的多萝西连忙安慰,道:“放心吧吉娜,我发誓不是亚瑟,那天你去同学家,亚瑟一直和我在一起。”
“那你为什么不为他作证?”吉娜问道。
“因为他有更切实的证据。”多萝西回道,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亚瑟不希望红心会的事有半点泄漏。
轮到辩方举证,凯伦传唤了1号证人,布鲁克林区的一名交通警察,雷吉-杰克逊。
“杰克逊警官,请问6月5号周日晚上10点半左右,你在什么地方做什么?”
“我在工作,在布鲁克林中央立交附近查酒驾,和我的搭档兰斯一起。”
“请问有没有查到一个叫亚瑟-卢西亚诺的人?他骑着摩托车,血液中有测到酒精。”
“名字我记不清了,但的确有一个骑摩托车的人,在10点半左右被我们拦下来进行了测试。血液酒精含量,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0.07%,低于纽约市0.1%的醉驾标准,所以我们放行了。”
“请问有留下什么单据吗?”
“是的,虽然他没有酒驾,但在行驶过程中他超速了,我给他开了一张超速罚单,上面有我的签名,应该还有他本人的签名。”
对杰克逊的回答,凯伦很满意。接着,她从物证袋中取出了那张从布鲁克林交警那里调取来的超速罚单,展示给陪审团成员还有法官看。时间,地点,签名,写的清清楚楚。6月5号,晚上10点半,亚瑟还在回曼哈顿的路上。
“我做了笔迹鉴定,罚单上的签名就是亚瑟-卢西亚诺的。还有,中央高架下有监控录像,也能证明那个时间亚瑟不在曼哈顿公寓,而在回去的路上。等他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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