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拜剑山庄-《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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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仙州地大物博,其中不少都是人迹罕至的地方。

    哪怕是可以御剑飞行的修士,也轻易不会涉足。

    首先,他们没时间,大家都在为了得道长生而努力,想多几十年寿命,如果真的要去打野,为什么不去那些已经有地图的地方呢?

    至少当地的生态环境,妖兽灵植,地图上都会标注出来,即便情报不全,也比两眼一抹黑的闯入一个陌生的野区要好。

    等修士到了金丹境,也不用亲自去探索这些地方了,有的是马仔卖命,而且金丹境修士赚灵砂的手段也很多,最不济也可以去当保镖,或者干脆杀人越货。

    于是小仙州就有了很多像落日大沼泽这种,平时没有修士光顾的荒山野地。

    餐霞领就是其中之一。

    这里位于小仙州北部,到处都是崇山峻岭,因为常年笼罩着红色的雾气,看上去就像晚霞从天空坠落,洒在了这里似的,所以得名餐霞领。

    陆安之六人,乘坐着飞行坐骑,花了七天的时间,到达了这里。

    “陆道友,你确定没有找错地方吗?”

    疯剑人盘膝坐在一只仙鹤身上,双手抱着飞剑,一脸的不耐烦。

    这种风餐露宿,他最讨厌了,要不是无尘说这次打野之旅,涉及到秘剑,打死他都不会来。

    剑十三闭着眼睛,但是耳朵动了一下,显然很关注这个问题。

    “应该没错!”

    陆安之拿着爱疯石,搜索着餐霞领的情报,可惜一无所获。

    “哪还有多久才能找到宝藏?”

    疯剑人追问。

    “不知道!”

    陆安之实话实说。

    疯剑人看向了无尘:“我最多再待十天,要是没有收获,我就走!”

    “你好歹也是一位剑豪,怎么一点耐心都没有?”

    三柒怼了一句,她不喜欢这家伙和大郎说话的态度。

    “我只对剑道有耐心!”

    疯剑人舔着嘴唇,打量陆安之:“要是他愿意每个月和我切磋一次,就是让我陪他一辈子,我都没意见。”

    “你太丑了。”

    陆安之直言不讳。

    “啥?”

    疯剑人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陆安之是说,你太丑了,他不用你陪!”

    无尘哈哈一笑,努力说着笑话,缓和气氛。

    “……”

    疯剑人的脾气也很暴躁的,要是平时,肯定骂娘,甚至拔剑,但是今天,他反而有些遗憾,自己不是女儿身了。

    “安之,好无聊呀,讲个故事吧?”

    鹿灵犀恳求。

    这种赶路是最折磨人的,一点乐趣都没有。

    “好!”

    陆安之这次讲了一个琅琊榜。

    这是因为有外人在场,他不好意思讲女尊文,不然自己的面子何在?无尘三人肯定认为他脑子有问题。

    不然哪个男人会写以女人为主角的?

    果然,讲了一个小时后,鹿灵犀就哈欠连连,没兴趣了,但是无尘三人却是上瘾了。

    “别停,继续呀!”

    无尘很喜欢这种复仇的戏码。

    就连冥想的剑十三都睁开眼睛,看向了陆安之。

    时间就这么匆匆而过,像极了女神钓到金龟婿,抛弃备胎男时决绝的模样。

    三天后,陆安之停在了一处峡谷下方。

    “到了?”

    无尘精神一振。

    下面的峡谷,被红色的雾气笼罩,什么都看不到。

    “不出意外,应该是这里了。”

    陆安之正犹豫着,怎么开口,让别人先去探路,无尘已经冲了下去,而剑十三和疯剑人也不在乎有没有危险,紧追而下。

    “……”

    陆安之心说,是不是自己太小心了?

    “剑豪的性格都是这样的,他们从来不惧战斗。”

    鹿灵犀知道陆安之还是个菜鸟,所以解释了一句,这要换成别的修士,肯定非常慎重,少不了一番尔虞我诈。

    “咱们也走吧!”

    陆安之三人降落,然后小心翼翼的朝着峡谷内走去。

    峡谷很宽,大概三十多米,两侧的岩壁也很高,并且极其陡峭,感觉就像是一座山,被一把天神巨斧给一下子劈开了。

    “灵犀,你觉得如何?”

    陆安之询问。

    爱疯石的百科上竟然没有收录这里的数据,要么不出名,要么就是极其凶险,知道的都死了。

    “我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鹿灵犀眉头微皱,认真打量着周遭的环境。

    忽然,前面传来了打斗的声音,还有无尘的怒喝。

    陆安之三人对视一眼,立刻加速,冲了上去。

    与疯剑人斗法的是一个穿着黑色长袍,戴着白色面具的修士,他的武器竟然是十二颗骷髅头聚集在一起形成的骨锤。

    看上去鬼气森森,有些恐怖。

    “陆道友小心,这家伙是一个鬼修!”

    无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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