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我这么英俊都不敢说和萝莉合体,你哪来的勇气-《诸天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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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啸风身为九大海盗王之一,拥有自己独特的海盗旗,罗素惊鸿一瞥,一面紫色旗帜,画着一只握刀的金色手臂。

    大海上的航行并不愉快,至少对罗素而言是这样,刚开始的时候,他还对冒险有些期待,但一望无际的大海看久了就觉得单调无聊,而且比起大海,他更喜欢脚踏实地的6地。

    因为满载而归,前舱里塞了很多‘货物’,戎克船返回新加坡老巢需要两天的航程。泰黄非常狗腿将船长室让给罗素,说是船长室,但其实就是船上最大最干净的房间。

    对罗素这种现代人而言,这间屋子勉强能住,如果能忍受臭味的话。

    泰黄精心准备了晚餐,海鲜、水果、肉食,船上有个海盗是厨子出身,手艺不错,很符合罗素的口味。当然,餐桌上少不了被海盗视若比生命还重要的朗姆酒。

    朗姆酒是以甘蔗糖蜜为原料生产的一种蒸馏酒,也称为糖酒,口感甜润、芬芳馥郁,纯天然的酒品,陈年朗姆酒有种无与伦比的口味。

    海盗是把脑袋栓在裤腰带上的高危职业,随时都会送命,所以每次掠夺之后都挥霍无度,三天饱三天饥更是习以为常。这种情况下,价格相对便宜的朗姆酒就成了选,尤其是最便宜的劣质朗姆酒,深受海盗们喜爱。

    罗素以前没喝过这种酒,第一次品尝感觉口感还不赖,细腻、甜润,有种驱之不散的清香,加上酒精含量不高,十分适合大口豪饮。

    两杯下肚,罗素的思维又开始跳跃起来,手中的朗姆酒让他莫名联想琴酒和伏特加。

    对,就是那个神秘了25年的黑衣组织。

    据说组织重要人员的代号就是酒名,其中就有世界八大高浓度烈酒,那么问题就来了,组织里面谁的代号是烧刀子或者老白干?

    二锅头和闷倒驴又是谁?

    夜黑风高毛月亮,浑身黑衣的男子掏出手枪,抵在目标脑门上。黑暗掩盖了他的面容,只能看到那双冷酷决然的双眼,以及毫无人性的声音:我是闷倒驴,奉那位先生的命令来杀掉你!

    想想这画面,罗素就觉得一阵酸爽,这么演貌似也挺带劲的。

    “大人,打扰了!”

    泰黄推门而入,拽着一个身形小巧的华人女子走了进来,女子身着小袖衣和长裙,双眼惊惧交加看着罗素。

    “大人,我挑了个侍女来服饰您用餐。”泰黄露出讨好的笑容,狰狞的脸上凭空多出几抹猥琐。

    用餐!?

    你确定只是用餐?

    还有,你在干海盗之前,是不是在青楼上班,业务好熟练啊!

    罗素很是无语喝了口朗姆酒,等到女子走进的时候,猛地一下把酒水喷了出来。之前只是觉得女子身形小巧,没怎么多想,靠近了才在灯光照射下现,那根本就不是什么女子,是个女孩,十岁出头的年纪。

    萝莉,还是清朝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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