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三章 终战!(超级加长版)-《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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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云站起来,手伸到袖子内掏啊掏,掏出一个塑料袋,塑料袋内是几张被折叠好的资料。这让助理九尾看得目瞪口呆,这渣男竟然防备自己这么紧。自己就奇怪,辩方根本没有任何准备,怎么打这官司。
由于人命案,小陪审团列席。根据最新消息,恐怕这类案件是最后一次有陪审团。之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才会有陪审团。
曹云走到小偷王二面前:“王二,伤的严重吗?”
王二:“很严重。”
曹云:“比起去年你从摩托车摔下来还要严重?”
王二:“是的。”
曹云面向陪审团,有气无力,疲惫不堪:“第一个问题就开始撒谎,心累。大家可以看医学鉴定报告,相比他去年的伤势,完全不是个等级的。”
曹云再问:“王二,平时做什么?”
王二:“上网,见网友,上网友。”
曹云:“费用哪来?”
王二自然不能回答偷,这会被累加,王二:“我啃老,怎么?不服?”
曹云:“你父亲在菜市场卖鱼,母亲在菜市场卖活禽。”
王二:“怎么?怎么?怎么?看不起穷人啊?”态度很冲。
曹云:“不,你误会了。我查询了报税记录,你不是穷人。你父母是很辛苦,但是收入还是不错的。从你父亲去年平均每月申报的个人所得税,推算可以得知你父亲每月收入三到四万元。你母亲也差不多。你们三口之家,每月有七万元左右的收入。”
曹云:“看看你身上的配饰,这套白痴……这套时尚服装最少两千元。鞋子,限量版篮球鞋,也要几千元……是正版的吧?”
小姑娘检控官:“反对,证人经济情况和本案无关。”
曹云:“当然有关系,请有一点点的耐心好不好?”
法官左右看看:“反对无效。”老熟人了,自己如果做出反对有效的判决,曹云要和自己开始讲道理。
曹云道:“王二,你高中毕业之后,父母花费了二十万让你进入一家专科学校……哇……”
曹云惊讶:“王二,我们竟然是同行,你也是学法律的?”
王二:“怎么?怎么?我不能学法律是吗?”
曹云微笑以对,慢吞吞看稿子走到被告店主身边:“店主,今年几岁?”
店主回答:“五十二。”
曹云:“店租一个月多少?”
店主回答:“四百。”
曹云:“这么便宜?”
店主:“是小区的小卖部,柴火房改的小卖部。”
曹云:“这样?一天能赚多少钱?”
店主:“邻居们买盐,醋,烟等都会照顾生意,一天也有一百块左右的收入。”
曹云看草稿:“没错,低收入人群,报税单看见了。你孩子呢?”
店主:“只有一个儿子,去年抢劫被抓了。”
曹云:“为什么抢劫?”
店主:“我儿子有残疾,在利福院工厂上班。我老婆腰椎不好,常年卧床,他赚的钱都补贴家用。到了年纪了,要结婚了,看上了一个姑娘。姑娘是个好人……”
曹云道:“也就是没钱约会?”
店主:“不,不是,姑娘也是利福院的工人,逛商场打坏了一个玉镯,对方索要几万块。后来专家鉴定,协调之后,赔偿三万元。姑娘是个孤儿,平时也没有什么积蓄。拿不出钱就要坐牢,我儿子一急之下就抢了一对情侣的包,手机,手表和现金。”
曹云笑:“哈哈!那我得恭喜你,马上要和儿子团圆了。”
听审席一片嘘声,法官:“曹律师,请注意场合,不要乱开玩笑。”
曹云微笑以对,回到自己位置上,站着笑容一收:“本案死者,无业游民,独生子,父母名下三套房,价值两千七百万。本案伤者,无业游民,独生子,家庭存款一百万,一套房子无贷款。本案被告,小卖部老板,无任何房产,收入低微。”
小姑娘打断:“辩方律师,法律是公正的,不偏袒富裕,也不偏袒贫穷。”
“但是法律就能偏袒坏人吗?”曹云脸色一正道:“两个有钱的年轻人抢劫一个腿脚不便的老人,为什么抢劫?他们缺这包烟钱吗?不,他们身上衣服,裤子,乃至一根鞋带都可以买很多包烟。那为什么?因为被告好欺负,腿脚不便,不仅是抢劫的快乐,而且还有欺凌弱小的态变心理。”
曹云指王二:“这位还是学法律的,意味深长!”
曹云:“本案不是盗窃,而是抢劫。偷东西指的是在他人未发现情况下进行盗窃。抢劫,是在别人知道情况下强行拿走财物。严格来说,是抢劫中的抢夺罪。”
曹云走到王二身边:“看,抢劫犯,穿的光鲜亮丽,站立在庄严的法庭证人席上。再看被告,衣装干净,但显得破旧,他作为被抢的对象,站立在被告席上。如果这也是法律,我希望陪审团你们今天就能改变这恶法。”
曹云走到九尾身边,摸了一把九尾的胸,九尾下意识一巴掌盖过来。
曹云懵圈数秒:“法官,她打我……她为什么打我?因为我吃她豆腐,她下意识的打我。店主为什么追出去?因为他的财物被抢了,他下意识的追出去。他被抢劫后,难道我们还能要求他保持和蔼和平静的心,微笑的目送劫匪远去吗?”
曹云一拍桌子指检控官:“你老公回家发现我强你后,我逃跑,他是不是应该请我慢走?下次常来玩?别说他追我,他即使敢骂我,我一激动,一生气,心脏病发作算谁的?还有你!什么之前案例,之前案例全部是错的,泯灭人性,泯灭道德的错误。作为一个检控官竟然有脸把这种案子拿出来做例子。拿着纳税人的钱,你摸摸自己良心,看它还在不在?”
曹云指王二:“还有这等不知廉耻之人,抢劫后竟然还有脸索赔。”
曹云深吸口气,疲倦道:“但是,他们却是对的。他们的脸是法律给的,他们不要脸是因为有法律撑腰。是,我承认,咬文嚼字,被告确实追了劫匪,劫匪确实因为被告追击而慌不择路。我也承认,被告追了几十米,锲而不舍……”
曹云:“很多人说,是歹毒的人才会为了一包烟把一个年轻人给害死?一包三十块的烟代表什么?算什么?大家认识中都不算。但他算,被告算。一包烟就是他们家庭一天的伙食费。再看一包烟对两个劫匪代表了什么?什么都不是,只是快乐,绑架法律欺凌弱者的快乐。”
曹云:“所以我恭喜被告和儿子团圆,最少在监狱里,他的温饱没有问题。最少不会有人抢他的食物。”
曹云:“这只是一个小案,我知道陪审团很忙,还有下一庭。本案事实清楚,我方全认,不存在疑义。节约大家时间,我已经说完结案陈词。谢谢。”
静静数秒后,听审席出现了掌声,然后是一片掌声,起哄者喊:“说的好。”
法警立刻维持秩序,法官控制现场,让现场安静:“检控官,做结案陈词吧?”
检控官刚才被曹云骂哭了,好在有时间调整,开始拿了稿子念:“……被告为蝇头小利,在预见对方可能存在危险情况下,仍旧大声呐喊,追击不舍,还朝被告投掷石块,是导致车祸的最主要原因,鉴于……”
曹云插口:“你还真不要脸了。”
法官一举锤子指曹云:“警告。”锤子险些扔过去,这句话太伤人了。
曹云举双手,接受警告。
小姑娘强忍眼泪:“鉴于以上事实,请陪审团判定被告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
法官:“休庭十五分钟,陪审团请给出最后结果。”
给?还给个屁?法官身经百战,知道陪审团要么决议不一致,要么就判无罪。曹云首先提到一个概念,恶法。这条法律不好,不对,最少在本案不对。曹云提醒陪审团一个职能,陪审团具备造法功能。
曹云在本案中始终了极其强烈的对比法进行辩护。这也是检控官工作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死者虽然父母有很多房产,但父母对其非常失望,每月只给予基本生活费。伤者虽然父母很幸苦,赚了很多钱,但是父母要为其准备婚房和彩礼,每月也只给予他基本生活费。
这两个年轻人的穿戴都是父母买的。他们确实是没钱的人。曹云更换概念,将他们没钱偷烟,转变有钱心理畸形抢劫香烟。检控官对这些细节并不清楚,加之曹云发动人身攻击,让检控官难以招架。气势完全被曹云压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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