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五章 伴虎吃猪(下)-《覆手》
第(2/3)页
一继无法回答,他心中只有一个疑问:怎么可能有人知道这个细节?难道自己杀人过程被人目击了?
一继根本不知道曹云手上有多少筹码。
律师:“申请休庭。”
法官:“理由。”
律师:“有一些细节需要和被告确认与沟通。”律师有些无奈,一继做出了请求休庭的动作。否则作为律师的他是不可能提出这样无礼的要求。
法官自然不会同意,但是法官还没开口,曹云先开口:“被告,我叫曹云,人称曹百万。律师费少于一百万,和我说话的资格都没有。休庭,可以!免得说我欺负你们,你们慢慢聊。”
法官:“我没同意休庭。”反了你?
曹云:“?”看法官。
法官:“休庭十五分钟。”最好不要惹这家伙。
……
律师:“你让一郎去买烟,支开一郎和元子单独谈话是真的?”
一继:“是,不可能有其他人知道的。一郎已经死了……会不会一郎在生前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律师:“如果一郎告诉别人,别人有一定机率报警。即使没有,检方能得知这信息,肯定找到了这人。我看证人表上,只有你的一名主管和一名同事,现在没有出庭的就只有这位同事,难道……”
一继:“他们到底知道了什么?”
律师:“你实话和我说,你是不是杀人了?”
一继:“为什么这么问?”
律师:“很显然对方有备而来,一步步套你。他刚才没吹牛,他是东唐的名律师,没有一百万请不动他。如果你没杀人,实话实说。对方不会有证据。”
一继:“那如果……”
律师:“如果……如果你杀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由我和对方协商。”
一继:“协商什么?”
律师:“认罪。我这么说吧,你死撑到底,最后被将军,你绞刑的概率很高。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顽固抵抗,拒不认罪,没有任何可原谅的理由。如果你认罪,我和检方协商,检方在结案陈词中,会去掉一句很重要的话:检方因为某某理由,请法官从重严惩。检方的态度也是法官量刑的一个参考标准。我认为要检方帮你求情那是不可能的。”
律师:“我分析检方也没有必胜的把握,所以他前面和你绕圈子。目的要让你在陪审团中的形象变坏。所以仍旧存在一定协商的可能。”
律师:“你现在要自己考虑清楚,你到底有没有杀人?你要不要赌一把。”律师已经看出来了,一继杀人了。
一继:“赌的赢吗?”
律师:“我们假设控方一点证据都没有,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否则控方不可能提出指控。我们是假设,假设控方没有任何证据仍旧指控你。你不承认自己杀人,但是你之前在陪审团面前的表现已经严重扣分。而且接下去,曹百万一定会有无数的问题问你,他是这方面的行家。最终陪审团会不会裁定有罪,我没有把握。”
……
赌下去?
律师说的很有道理。但本案例外。正常情况下,检方提出指控时,必然掌握了一定证据。律师听闻控方是曹百万,未战先怯:自己天时地利人和全没了。
曹云使用了本案唯一能使用的漏洞,那就是自己从一郎的母亲处获得元子和一继会面的部分细节。曹云没把一郎母亲放在证人名单中,因为如果进入证人名单,一继和律师很容易推测出一郎母亲提供的细节。一郎母亲因为和一继是敌对势力,其证词真实性难以塑造。思来想去,曹云最终决定不让一郎母亲进入证人名单,他打算用奇兵杀对方一个心惊肉跳,措手不及。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