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薛凌已经安排好了,再过一个月,就能凑够公公装假肢的钱了。 一千多在八十年代可是一笔大钱了,不过,为了老人家不再受病痛折磨,再贵也是值得的。 她要存下六百块,另外几十块和这个月的工资则留着身边做生活费。 不过,薛凌没有说得太清楚,怕程天源知道装假肢要一大笔钱,怕他压力太大了。 他现在白天黑夜都拼命工作,她不想再增加他的负担。 这一阵子她每天争分夺秒做翻译,就是想多为他分担一些。 “咕……”程天源肚子咕咕叫起来,他微窘,不好意思了解释:“中午吃早了,挺饿的。” “源哥哥,我们去外头吃饭吧!”薛凌笑道:“我刚拿了兼职的钱,今天我请客!” 不用说,他今天中午肯定又是馒头加青菜。他干的大多数是体力活,不吃多点儿肉实在不行。 程天源很节俭,想着她赚钱辛苦,舍不得去外头吃浪费钱。 “这样吧,我们去市场买东西,你买,我煮,也算是你请客啊。” 薛凌打从心里喜欢程天源下厨煮的东西,调味刚刚好,荤素搭配得当,还常常换花样吃。 “嗯,这个主意好!在我看来,你比外头饭馆的厨师还要棒!” 程天源听得心里直乐,轻轻笑了。 做饭做菜其实不轻松,能得到认可那再好不过。 家里老妈子节省习惯了,总怪他下厨下太多油。 父母亲都是很传统的农村人,古板认为自家孩子再好也不能夸。他打小下厨煮饭,却从没得到一句赞扬过。 妹妹则总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态度,拿起筷子就吃,懒惰成性,从没关心过饭是谁煮的。 他直觉自己做得不错,可却一直没知音。最近听她时不时赞自己手艺好,见她吃得乐滋滋的,他总有一种被赞扬的满足感。 傍晚五点多,众人忙着准备过中秋,市场里人声鼎沸,熙熙攘攘的。 程天源挑了一颗大白菜,很新鲜,三斤重,才3毛钱,又挑了菠菜,就是没舍得挑一点儿肉。 薛凌知道程天源晚上干的都是力气活,不吃肉可吃不消。 “源哥哥,我馋了,想吃肉!” 薛凌看到前边的肉摊上有个猪蹄子刮得白白嫩嫩,径直朝肉摊走了过去。 “老板,这个怎么卖?” 卖肉的贩子长得肥头大耳,满脸油腻相,一看就是在猪肉堆里泡了好些年的老手。 第(1/3)页